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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拟规范家庭托育点: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,收托不超5人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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妩媚的法眼 发表于 2023-4-4 14:23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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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5日,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,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近日就《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

“征求意见稿”中提到:

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,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计时托、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,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。

举办家庭托育点,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,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。

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、安全看护、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,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。

家庭托育点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。

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小于9㎡。

家庭托育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,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《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52号),我司组织起草了《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

一、电子邮箱:rkjtsjtc@nhc.gov.cn。

二、传真:(010)62030790。

三、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,邮编100032。
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。

附件:《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
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

2023年2月9日

《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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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国家卫健委网站

编辑 高珊珊

流程编辑 刘伟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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硪丶承诺 发表于 2023-4-4 14:35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开玩笑,3岁以下孩子除了妈妈,自己的亲爹亲奶奶都不找,还能跟着一个陌生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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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jiang 发表于 2023-4-4 14:47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费用谁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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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嘉华 发表于 2023-4-4 14:59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保姆市场也是必须规范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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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妩媚的法眼 发表于 2023-4-4 15:10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规范真的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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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an0425 发表于 2023-4-4 15:23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社区或者家庭式保育、托育非常重要,符合时代发展需求。为年轻人解决带3岁内宝宝的担忧。建议 费用可以是国家出一部分,个人出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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